各单位:
2018年4月3日,贺兰山校区致知楼三楼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电工电子实验中心315办公室王某某老师吸烟后,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扔进垃圾筐后便去上课,烟头引燃了筐内的垃圾。该楼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感知后报火警,消控室值班人员通知当班保安赶到现场并联系当事人及时扑灭了火情。
事故的原因是当事人缺乏一定的消防安全意识,随意在公共场所吸烟,并将未熄灭的烟头弃至垃圾筐内,引发了火情,所幸处置及时未造成大的损失。
因此,各单位要从此次火情中吸取教训,切实把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查找管理漏洞,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要加强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举一反三,抓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二)各单位要加强办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教育员工不得随意将未熄灭的烟头扔进垃圾筐内。
(三)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提高所属教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教职员工在消防安全方面的责任感。
(四)保卫处近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存有隐患且不整改的单位将下发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
(五)今后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报警后,所有人员须立即疏散到安全地带,且由保卫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到场进行处置,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消防设施、设备,否则将承担因操作失误或延误报告火警时间而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
希望各单位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宁夏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