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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12 11:21:01 点击次数:[]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自治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开展好2024年防范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活动,坚决遏制非法集资在校园滋生蔓延风险。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部署,明确要求

各单位要积极部署、强化监管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利用各种时机,因地制宜地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切实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做细做实,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使广大师生远离非法集资陷阱,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同防同治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内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一是以民间投融资中介、第三方财富管理、伪私募、伪金交所、金融领域非法中介、理财、股权众筹等投融资领域,养老、涉农、商贸服务等传统领域,虚拟货币、区块链、文化旅游、影视投资、解债服务等新兴领域为重点,以及假冒、挂靠央企国企、中直、事业单位和打着产登公司、拍卖公司等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加强风险预警提示,揭露非法集资骗局,提醒广大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二是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条幅、海报、展板、黑板报、传单、手册、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宣传媒介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语言,利用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师生、贴近生活,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三、抓好风险排查,依法稳妥处置

坚持风险排查、打击处置、整治规范、建章立制和宣传教育五箭齐发,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及早发现风险隐患,有序处置。各单位针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定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摸底排查统计工作,鼓励教职工、学生积极举报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及时向保卫处提供相关线索(举报电话为:0951-2061110),由保卫处统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案件进行受理和依法处置。

四、做好工作总结,建立机制

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如有针对性强、效果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保卫处安全管理中心。相关材料报送地点:贺兰山校区德勤楼311办公室,联系人:潘得兴,联系电话:2061906(6906)。


                                          保卫处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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