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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温馨提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23 17:37:18 点击次数:[]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自治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提示》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开展好2024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远离非法集资陷阱,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加强部署,明确要求

各单位要积极部署、强化监管责任,充分利用好岁末年初的有利时机,结合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切实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做细做实,营造节日期间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使广大师生远离非法集资陷阱,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突出重点内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一是以养老、涉农、解债等领域为重点,尤其对打着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落实政策”旗号,利用元宇宙、NFT、虚拟货币、数字藏品、“网上跨境证券交易”等新概念的新型非法集资加强风险预警提示,揭露非法集资骗局,提醒广大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二是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条幅、海报、展板、黑板报、传单、手册、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宣传媒介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语言,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师生、贴近生活,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三、做好工作总结,建立机制

要以本次宣传活动为契机,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如有针对性强、效果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保卫处安全管理中心。相关材料报送地点:贺兰山校区德勤楼111办公室,联系人:潘得兴,办公电话:0951-2061906。

                                           保 卫 处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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