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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15 00:00:00 点击次数:[]

宁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工作

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不断深化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主动适应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改革创新,着力把握规律,完善体制机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安全稳定工作的意义、目标及要求

1.充分认识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安全稳定是国家繁荣富强的基本前提,是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保证。我校作为自治区唯一一所“211工程”高校,不仅在全区高等教育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在高校稳定和社会稳定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力。各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现阶段安全稳定工作特征,树立底线思维,进一步出实招、出狠招、出新招,确保安全稳定工作取得实效。

2.安全稳定工作目标。以建立和完善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为总体目标。全面推进三项教育:即全面推进面向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法制教育和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确保广大师生从思想上筑牢安全防线。突出做好三个维稳:即突出做好群体性突发事件维稳、反恐防暴维稳和网络事件维稳,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防范影响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着力做好六大安全领域的事故防范:即着力做好政治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实验室生化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事故防范,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六个能力:即提升安全教育培训成果转化能力、应急事件处置能力、重点领域安全防范控制能力、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能力、安全风险预测与安全隐患治理能力和安全管理部门综合协调能力。

3.安全稳定工作基本要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条例》和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人制度,实行学校,学院、机关、后勤产业集团和直属单位,科室、班级三级管理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制。按照“两个动员”,即深入动员教职工和广大学生参与安全稳定工作),落实“三个严防”(即严防造谣滋事、煽动串联,严防意外事件引发的事端,严防因工作不到位引起学生不满而造成群体性事件),实现“四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值班落实到位、信息掌控到位、落实岗位职责到位)。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大指导、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深入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构建符合学校特色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全员参与、群策群力、同心协力、综合治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水平。

二、安全稳定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1.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分类制定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非法传教、政治性问题、反恐防暴、实验室安全事故等应急处置预案。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在全校范围内完善指挥体系,健全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整合各类资源,加强协调依法处置,大力开展演练,不断完善方案预案,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针对学校维护稳定工作的重点单位,建立和完善防范“三股势力”渗透破坏的有关应急预案和防范各类恐怖暴力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学校保卫处负责制定政治性事件、反恐防暴、消防事故、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宣传部负责制定突发事件舆论宣传控制预案;统战部负责制定宗教事件、民族事件应急预案;教务处负责制定考试、教学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教学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科技处负责制定科研性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资产管理处负责制定有毒、有害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应急处置预案;学生工作部负责制定学生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网管中心负责制定网络管控工作预案;后勤集团负责制定突发公共卫生安全、集体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2.健全安全管理网格体系。坚持“纵向抓延伸、横向抓覆盖”的安全工作思路,构建“分级管理、权责明确、流程规范、任务清晰、网格到底”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以校党委书记、校长对学校安全负总责的“大网格”,以各学院、机关部门、附属单位的“中网格”,以班级为主体的“小网格”的多级安全监管网络,实现安全工作全覆盖。

3.严格执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动态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确定安全综治联络员、信息员,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报送校园及周边环境和安全隐患信息,保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信息报告实行零报告、月报告制度,对安全事故拖报、不报、漏报、错报而延误事故处理,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4.落实校园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树立风险评估意识,建立以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为主体的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在组织重大活动、决定重大事项和出台重大决策之前,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危害等进行分析与评估。综合各方面的信息,对可能发生的危险预先发布警告,提出规避或者降低风险的建议和应对措施。

5.完善安全工作督查机制。坚持开展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实行领导常态督查、职能部门每月巡查、专家专项检查排查、学院全面自查、安全机构定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专项与综合、重点与普遍、明查与暗访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的管理,及时预防、发现和处置校园安全问题和隐患,形成长效机制。

6.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安全监管责任,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逐级签订责任书,将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杜绝安全监管和安全责任缺失现象。完善“事故问责”和“隐患问责”,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究并严肃处理。安全工作作为考核各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把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7.建立科学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加强大学生思想工作。以培育新时期合格大学生为中心,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和学生社团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学生党建、宣传、团委等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加强爱国主义、“中国梦”教育和公民法制、民族团结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融入法治精神。发挥学生社团作用,注重引导大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要把思想政治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主动发现和化解学生中的不稳定因素,认真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工作、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教育工作,为大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二)创新载体,加强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1.全面加强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本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要求,各学院每月开展一次安全主题教育,组织师生学习安全常识。结合单位实际,全面做好防触电、防火灾、防诈骗、防地震、防盗窃、食品安全及交通安全等专项教育活动,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卫处负责编印《大学生安全知识必读》,每年向新生发放,丰富师生安全知识,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突出三个重点时期和日常安全教育,即加强新学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前教育、重要节假日与敏感日教育、在校学习期间的日常安全教育。

2.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突发事件疏散演练活动。各学院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开学后和放假前)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结合“11·9”消防宣传日、“5·12”防灾减灾日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每学期组织开展1次以应对火灾、自然灾害为重点的突发事件自救逃生演练,提高师生在突发事件下的自救、自护、防灾和逃生能力。在开展应对突发事件中,引导和培养师生员工机智处置、勇敢面对、见义勇为的能力和敢于同暴恐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3.积极推进大学生法制教育。宣传部积极组织落实国家“六五”普法规划,结合学校实际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教务处指导各学院,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各学院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每年开展2次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深刻揭批邪教组织的反动本质,不断提高全体师生防邪拒邪能力。

4.科学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作用,加强案例培训,提高专业人员和学工干部开展心理健康工作的业务能力,积极开展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活动。各学院要不断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方法,开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心理健康辅导和教育,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5.加强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育。各学院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培养政治可靠、遵纪守法的少数民族大学生。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在高校面向全体本科生开设《民族宗教理论政策》课的部署,同时探索在预科生中开设《民族宗教理论政策》课,积极主动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民族宗教问题,从根本上提高学生是非辨别能力和防范“三股势力”渗透的意识。开展不同民族学生互助活动,加强各民族师生间的交流,促进各民族师生之间感情融合、文化认同,增强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感情基础、文化基础。

(三)狠抓落实,巩固提高,进一步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1.认真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妥善处置好宗教问题。各学院在党建、宣传、统战等部门的指导下,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习俗,关心爱护少数民族学生,积极教育和引导少数民族学生正确认识宗教信仰,杜绝在校园内组织参与宗教活动。选拔、培养政治素质较高的学生骨干,积极从事民族团结活动和参与信息报送工作。

2.严防邪教渗透和防范恐怖袭击活动。宣传部和统战部负责指导各学院加强对学生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开展“相信科学、远离迷信”主题教育活动,揭露邪教组织反人类、反社会的本质。党建、宣传、保卫部门负责做好防范邪教渗透的管控措施,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密切掌握邪教组织渗透活动。各单位发现非法邪教组织活动,要在10分钟内上报保卫处,并及时收缴非法传单、印刷品,尽量控制知情范围,防止事态扩大。对参与邪教活动的学生要分清类别,做好思想受蛊惑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保卫处制定编印《反恐防暴知识手册》,明确防范恐怖袭击知识要点,密切做好日常监控,强化反恐防暴各项措施,切实增强反恐防暴“第一防线”。

3.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校园安全。每月开展安全例行检查。加强基础设施设备和校舍安全管理,抓好在建工程管理,把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消防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作为检查重点,实行“户籍化”跟踪管理,各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对自身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职能部门,通过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协调予以解决。

4.加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构建校园安全环境。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在政治敏感期、新生入学、学生毕业时期定期召开综治会议通报警情,开展治安防范提示。加强保卫干部、门卫、巡逻岗哨、公寓管理员的培训,提高防范能力。探索开展学生参与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现学校安全工作队伍与师生员工全员群防群治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打、防、管、控一体化,区域上全覆盖、时间上全天候、形式上多元化的校园治安防控新机制。建立治安监控指挥中心,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充分发挥监控设备的作用,确保重点要害部位安全。建立保卫干部带班巡查制度,对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加大巡逻控制力度。加强校园“110”警务室建设,建立警、校联动合作机制,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清理清查校内家属区租住户,排查治安隐患,不间断地打击、查处、清理盗窃犯罪、流氓滋事、打架斗殴等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事件。

5.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单位是学校消防安全的直接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保卫处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演练。积极协调消防专业机构,组织师生代表定期到消防部门观摩学习消防应急处置和逃生疏散方法,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基本技能。学校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确保消防安全。

6.加强网络管理,确保校园网安全可靠。各单位要教育师生正确使用网络,明辨是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防止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传播。宣传部规范网络宣传报道制度,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网上舆论,有效化解和转移网络的热点炒作,严格审核重大事件、活动的报道;网管中心建立和完善网络事件应急预案,实行网络管理24小时值班报警制度,落实网络实名制,及时跟踪校园网,密切掌握师生关注的热点及网上舆情,对于涉及学校内部事务、非法有害信息传播、外部网络攻击等应及时上报校领导和主管部门,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要统筹全校信息网络管理,清理和杜绝监管空白领域。

7.完善师生参与伙食管理机制,确保饮食安全。成立由后勤管理处牵头,工会、团委、学生处、后勤集团等单位参与的师生伙食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师生伙食管理员活动。由校工会、团委、学生处组织选派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的学生骨干和教职工代表,在后勤集团的积极配合下,参与食品原料的入库验收、饮食加工、卫生防疫、伙食定价、伙食质量等环节,开展伙食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定期举办“文明、卫生、优质伙食窗口”评比活动。协调地方政府,及时清理依附在校园门口、护栏附近兜售食品的商贩,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安全。

8.加强交通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积极推进校园门禁系统建设,实行校园车辆持卡通行,最大限度减少非校内车辆进入校园,防止发生校园内交通事故。加强“校园交警中队”专业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宁夏大学机动车辆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管理,对违反交通规定在校园乱停乱放的车辆,定期予以网上通报,并纳入所在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评分考核。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在A、B、C、D四个校区大门之间的主要路段设置减速装置和电子交警设施,切实改善师生安全出行环境。

9.建立规范的责任体系,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宁夏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主管单位要分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实验操作程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用品的实验室,建立出入库登记手续,严防危险品外流。实验室管理人员须每日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10.严格管理校园技防系统,保证技防视频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制定完善消防、安防系统管理制度,规范数字化平安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和消防自动化报警系统的管理使用,加强安防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实行操作人员考核、持证上岗。加强技防系统的日常维护,充分发挥技防设施设备的功能作用。

三、建立切实有效的保障机制

1.校党委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全面负责、协调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稳定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充分发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的作用,全面负责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应对突发事件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协调工作,下达应急处置任务。校党委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每学期听取一次安全稳定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稳定工作,破解困扰学校安全发展的体制机制、基础性的矛盾和问题,提高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水平。

2.建立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宁夏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实施细则》,制定先进单位及个人的评定标准和考核办法,确保考核有标尺,奖励有依据,实现安全稳定工作目标与单位、个人的评优评先相结合。学校综治委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对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半年进行1次安全检查,年终进行全面检查,结合职能部门的日常检查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评定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达标单位。加大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力度,充分调动学生、教师、安全管理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处角落。

3.建立和完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度。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各学院书记、院长为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各学院要结合各自工作任务,制定维护稳定的制度措施,建立维稳体制、完善应急机制。切实提高认识,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完善各类预案,加强安全检查排查。特殊时期,敏感时段,根据安全稳定工作要求实行零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随时报告,重大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坚决杜绝瞒报、误报、缓报现象。各单位每学期、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每月开展1次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做好登记统计和档案整理,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向学校综治委提出书面报告。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安全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督促检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台帐制度、挂牌督办制度、责任查究制等制度。严格制度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对因不落实制度、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造成的安全事故,实行问责制,追究单位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4.建设一支思想稳定、政治坚定、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安全管理人员队伍。组织部、人事处科学制定从事安全工作和学生管理岗位人员编制、职称评定和干部的选拔任用条件,及时调整配齐工作人员,优先选用政治坚定,具备安全管理能力的干部,并加强对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岗位干部的培训,提高安全工作能力。

5.建立和完善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经费保障体制。在年度预算中设置应急保障专项经费,用于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师生人身损伤的救助、事故救援损耗物品购置等开支。资产管理处根据保卫部门编制的应急物资需求计划,储备应急所需物资器材。

6.加强后勤服务安全保障能力。后勤部门要重点对学生住宿安全、食堂生产安全、用电用水安全、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等基础设施方面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主动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学生工作部门和后勤服务部门组织医护人员对新生进行身体、心理健康情况复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存在心理、精神疾病又不符合退学条件的学生,各学院要合理调配住宿,密切关注日常行为,做好心理疏导和经常性的思想转化教育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看护,重点监控。

7.建立和完善与自治区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国家安全、公安、教育行政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渠道,重点做好民族预科学院与自治区教育厅安全联系机制。党办和校办与地方职能部门及时通报信息,形成同频共振的联合执法机制,有效提升学校安全稳定联动处置能力。

8.学校各职能部门要相互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涉及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结合业务工作,共同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各单位将发生的事故案件等要及时报送学校保卫部门,最大限度发挥综合治理工作效应。

9.保卫处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加强保卫队伍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着力改进作风,切实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起到保驾护航作用。一是负责制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整体预案和各项制度,指导各单位结合其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规范;二是做好学校内部保卫工作,加强政治保卫、校园治安防控、消防与交通安全管理;三是履行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赋予的检查职能,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安全稳定工作,并做好考核评定工作;四是负责审批和检查各单位举办的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活动现场秩序正规;五是积极开展学校安全稳定制度规定的宣传和安全常识教育,努力提升师生员工安全防范能力;六是加强新形势下应急事件处置能力建设。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和人身伤害事件时,遵循快速反应,依法处置,把握主动、正确引导的原则,履行应急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指挥、救援、现场控制等职责。开展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演练,提高处置能力,确保指挥得当、处置及时,不断提高建设“安全、稳定、平安校园”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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