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师生交通法制意识,12月3日,我校团委和保卫处在图书馆报告厅举办了“国家宪法日”师生交通安全法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校党委副书记赵利宁、保卫处处长贺生斌、西夏区交警中队副大队长王虎智与西夏区交警代表、校学生会志愿者协会、交警执勤中队等师生300余人参加了活动。团委副书记肖功国主持会议。
会上,贺生斌为校学生志愿者校园交警中队授队旗。
赵利宁在讲话中指出,12月4日是全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我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这对于高校师生深刻理解掌握依法治国思想、自觉培育法治思维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希望广大青年认真学习《宪法》,感悟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在日常生活中同学们要从身边事做起,树立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规范交通安全行为,提高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随后,王虎智结合相关视频资料,以学生出行时的交通陋习为切入点,对同学们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与素养的培训。